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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青海省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  海  省  商  务  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  海  省  公  安  厅

青  海  省  财  政  厅          青 海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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