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 > 省政府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路况提升三年攻坚 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6-26 09:14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路况提升三年攻坚
行动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25〕1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全省公路路况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已经6月13日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省公路路况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和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大,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提品质、三年上台阶”的目标,创新推广“四新”技术,着力提升农村公路供给质效,着力提升全省公路 路况水平,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奋力打造人民满意交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5年,建成官哈公路燕官段、建设桥至下红科、玛沁至花石峡等一批重点项目,全面排查并启动实施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公路路况明显改善,“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全面完成;2026年,建成安巴拉 山口至歇武段等一批重点项目,全面完成普通国省干线路面坑槽修补,公路路况品质持续提升,通行能力显著增强;2027年,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突破9.5万公里,累计完成便民桥梁工程1500座、村镇道路亮化工程300公里,普通国省道优良路率达到73% ,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到70%社会公众对公路养护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力实施国省干线路网强基行动。加快推进国省干线省际通道与相邻省份路况同级同质,实施酒泉、阿坝、那曲等方向省际通道建设。提升省会与市(州)运输通道服务水平,建成贵德至同德公路,加快同德至玛沁段建设,谋划向甘德、达日、班玛延伸,有序推进高效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覆盖范围。提高路网通行效率和整体效能,实施 G338、 G347、G574、G669等国道升级改造,基本消除国道待贯通、低等级路段。提升西宁—海东都市圈互联互通水平,建成G109小峡口改建工程,推进西宁周边高速公路“开口子”。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质增效,统筹国省干线与城市道路衔接,实施玉树州歇武镇、黄南州王家乡、果洛州东倾沟乡、海南州森多镇、海北州峨堡镇等穿城路段提升工程;加大城市近郊道路整治,不断提升道路通行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草局,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实施G338甘禅口至克图段、G345安巴拉山口至歇武段、G548 班玛至年龙段、G213 群科至同仁段、巴燕至扎巴段和海晏至湟中段、 G227 贵德至玛沁(大武)、G338热水至江仓段、G345久治至班玛段、G347红土垭口经门堂至大武段、G574称多至隆宝段、G669 同仁至贵德段等项目升级改造工程。实施玉树州歇武镇、黄南州王家乡、果洛州东倾沟乡、海南州森多镇、海北州峨堡镇等穿城道路提升工程。

谋划储备G345玉树巴塘经杂多至加吾拉段、G316瓜什则至同仁段、G345达日至石渠段,省道祁连央隆至二指哈拉山段、黄藏寺至张掖、G227大武经甘德至达日段、G345班玛至达日段、G347花石峡至香日德段、G670海东至湟源段、贵德至共和段等项目升级改造工程; G6朝阳互通和通海路互通、G0611教育园互通、G0612东新路互通等“开口子”工程。

(二)加力实施优化农村公路微循环行动。推进“四好农村路”与现代农牧业、特色产业等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制村通等级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新改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1万公里,新增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乡镇18个,新增通硬化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200个。提高交界地区农村公路省际出口道路等级,建设杂多苏鲁乡、囊谦吉曲乡、达日上红科乡、班玛知 钦乡、甘德下藏科乡等农村公路,实现与相邻省份路况衔接匹配。推广农牧区砂砾路面冷再生、钢箱梁桥等“四新”技术应用,实施便民桥、村镇道路亮化等民生工程,全面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 建设实施野牛沟乡至柯柯里、铁迈至苏吉滩、那塘滩至温泉乡、宁木特至夏拉、吉卡 乡至知钦乡、岗龙乡至哇赛乡、通天河大桥至仲达乡等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完成新改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1万公里。

2. 新增尕楞乡、苏吉滩乡、扎毛乡、下红科乡、吉曲乡、苏里乡等18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

3. 新增200个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

4. 实施杂多X814山荣村至丁青、囊谦Y526 吉曲乡至热麦村、达日Y425上红科乡至优 根村、班玛X714年龙至知钦、甘德Y302下藏科乡至玛曲等省际出口道路等级提升工程。

5. 农牧区砂砾路面冷再生应用10000公里。

6. 每年实施便民桥梁工程500座。

7. 每年实施村镇道路亮化工程100公里。

(三)加力实施旅游公路提质行动。依托“一芯一环多带”生态旅游公路主骨架,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旅游公路网络,服务支撑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青南试验区。更好服务景区景点,打造柴达木、青海湖、祁连山、昆仑山、唐蕃古道五个1号交旅融合生态旅游景观大道,完善公路服务设施,创建旅游公路品牌。支持高速公路因地制宜建设开放式共享服务区,打造旅游特色服务区。提升普通国省道沿线自驾游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全省丰富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建设观景平台、停车区,打造“山景村色”旅游节点,吸引关联产业发展路衍经济。(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控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 建设倒湖茶公路、火星1号公路等旅游公路。

2. 打造柴达木、青海湖、祁连山、昆仑山、唐蕃古道五个1号交旅融合生态旅游景观 大道 。

3. 实施拉脊山、岗什卡雪山、同宝山、北龙山、日月山等10座山交旅融合工程。

4. 实施湟源县日月乡尕恰莫多村、互助县加定镇浪士当村、化隆县雄先乡沙索麻村、刚 察县沙柳河镇果洛藏贡麻村、共和县石乃亥镇鲁色村、共和县倒淌河镇甲乙村、玉树市仲达乡 尕拉村等旅游村道路风貌提升工程。

(四)加力实施项目质量管理行动。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项目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探索推进质量后评价机制。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和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稳步提升,交竣工一次通过率100%。深入开展品质工程创建活动,每年打造1个质量优、效益好、环境美、社会认可度高的品质工程。鼓励农村公路整合建设资源,合理划分标段,强化技术帮扶,促进质量提升,实现公路各项质量指标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省交控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力实施养护保障强化行动。切实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减缓公路技术状况衰减速率。全省铺装路面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率达到100%,建立公路养护工程三年滚动项目库,精准 实施修复养护工程,实现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路面坑槽及时修补率100%,农村公路沥青水泥路路面病害处治1.5万公里,基本消除严重影响出行、群众反映强烈和亟需更新修整的次差路段。持续探索高原特殊区域公路管理养护新技术,积极推进公路养护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省交通运输厅、省交控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G6京藏高速、G0613西丽高速、G0615德马高速、S21川大等高速公路和G227线、G310线、G315线、S217线、S211线等普通国省干线病害整治养护工程;建设G215线楚玛尔河大桥等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完成农村公路沥青水泥路面坑槽和灌缝1.5万公里。

(六)加力实施公路防灾减灾能力提高行动。强化道路桥梁检测和评定,实施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完成存量四、五类桥梁改造,实现高速公路一、二类桥梁比例95%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一、二、三类桥梁比例90%以上,农村公路一、二、三类桥梁比例99%以上,新发现四、五类桥梁处治率100%提升桥梁安全耐久水平。加快推进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针对早期建设受水文、地质条件和滑坡、极端强降雨等自然灾害长期影响路段,实施局部改线、路改桥等项目,布设8处一级风险点、5处二级风险点监测预警设施和53处二级风险点隐患整治。排查处理交通事故多发的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风险隐患路段,更新完善道路路口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900公里。加快完善国省干线公路省界、市州界外场感知设施,推进AI智能巡检系统应用,普通公路AI巡检覆盖率达到85%以上。(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气象局,省交控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力实施强化路域环境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常态管控巩固提升+专项治理破题攻坚+综合施策长效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夯实路域内外主体责任,完善联动机制,巩固治理成效。强化公路施工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持续提升公路项目建设环境管理水平。加大公路执法力度,严查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加强源头治超,保持路面治超严管高压态势,全方位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创建“路域环境整治示范路”“美丽公路”3000公里以上,完成公路沿线历史遗留取土坑恢复治理,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公路通行环境。(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控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力实施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行动。坚持生态选线、地形选线、地质选线相结合,强化生态环保设计,依法依规避让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依托无人机激光雷达测绘等技术手段,提升工程测绘精度,严格控制道路填挖方高度、土石方数量。加快发展绿色低碳公路建设和养护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推动废旧筑路材料、工业废料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道路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推进绿色公路示范工程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青海特色的绿色公路样板。(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林草局,省交控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力实施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提升行动。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 预防转型。深化平安工地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公路项目安全 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建立完善全省交通运输调度指挥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风险对交通运输安全运行和服务保障的影响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属地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健全完善属地交通基础设施维护抢修专业队伍和应急处置专业队伍。(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气象局,省交控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省级总统筹、市(州)负主责、县(市、区、行委)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注重衔接协同,主动担当作为。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政策制定、督促落实,加强行业监管和技术指导,建立奖惩机制和督导方案。省级相关部门要强化项目报批保障,支持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申请容缺受理,属省内审批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办理;需报国家部委审批的事项,由对口行业部门负责及时与国家部委汇报衔接。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工作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认真落实公路规划、建设、养护、运营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各市(州)政府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市、区、行委)辖区内普通省道、农村公路及地养国道建管养运工作,制定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狠抓工作落实。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级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用地、用林、用草、用水、环评、拆迁、采料等要素保障,加强对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凝聚推动交通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认真落实全省公路建设、养护财政投入机制改革要求,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行委)三级财政合理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机制,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探索市场化融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版权所有:青海省商务厅版权所有

网站管理:青海省商务厅信息中心

    ICP备案号: 青ICP备09000031号-4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5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6300000037

回到顶部